
硕士学历:对于硕士学历人才,需在本市重点机构工作,连续缴纳 1 年 2 倍社保基数(22792 元 / 月) 。本市重点机构主要指高新技术企业、重点产业领域企业、总部型企业等,如在上海某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硕士研究生,需保证在该企业工作期间,社保缴纳基数持续维持在 22792 元 / 月及以上,且缴纳时长满 1 年,方可满足人才引进对社保基数的要求 。
More若社保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,通常会被认定为不符合落户条件,进而导致落户申请受阻 。这是因为两者不一致可能存在多种不合规情形,如社保代缴行为,这不仅违反社保缴纳的相关规定,也难以真实反映申请人与实际工作单位的劳动关系及工作稳定性 。在实际审核过程中,相关部门会严格核查申请人的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记录以及个税缴纳情况,以确认三者的一致性 。例如,王某以 “重点机构紧缺人才” 条件申请落户,其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为 A 公司,但社保缴纳单位却是 B 公司,在无合理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下,王某的落户申请大概率会被驳回 。
在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体系下,劳动合同签署规范与否对落户申请有着重要影响。依据《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》,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(聘用)合同,且留学回国人员与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,有效期需在 2 年及以上,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 3 个月及以上(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,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) 。若劳动合同缺少岗位说明,这属于合同内容不完整的情况 。岗位说明明确了员工的工作职责、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等关键信息,对于界定员工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至关重要 。在这种情况下,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,补充完善岗位说明内容 。具体操作上,可由用人单位出具一份补充协议,详细说明员工的岗位信息,包括岗位名称、主要工作职责、工作汇报关系等,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。补充协议与原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一并作为落户申请材料提交 。
硕士学历:对于硕士学历人才,需在本市重点机构工作,连续缴纳 1 年 2 倍社保基数(22792 元 / 月) 。本市重点机构主要指高新技术企业、重点产业领域企业、总部型企业等,如在上海某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硕士研究生,需保证在该企业工作期间,社保缴纳基数持续维持在 22792 元 / 月及以上,且缴纳时长满 1 年,方可满足人才引进对社保基数的要求 。
More复审与公示:市人才工作部门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复审,复审通过后将在官方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。
More审核周期:2-3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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